眼下,邓州市税务局持续推进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充分利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通过普法宣传、服务指导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提前防范涉税风险。
强化税收普法宣传,坚持日常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丰富宣传形式,扩大税法宣传覆盖面,提升税收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于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直播等各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富含税务特色的普法宣传新路径,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提升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
持续推进柔性执法,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推进“首违不罚”科学精确执法,对没有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有柔性、有温度的执法。通过“说理式执法”,讲清认定违法事实的事理、适用法律的法理、处罚裁量的情理、执法文书的文理。
畅通诉求响应渠道,积极听取日常工作中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人员执法时应着重解释说明事项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适时优化调整,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理念贯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使说理式执法执行更加到位。
下一步,邓州市税务局将结合“枫桥经验”,持续开展“说理式执法”,加强普法教育,实现事理、法理、情理和文理相融,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燕天举 陈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