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婚姻类纠纷化解渠道,解决婚姻纠纷中出现的涉婚姻登记疑难复杂问题,通过法学理论研究促进婚姻家庭稳定和谐。1月9日,淅川法院召开婚姻纠纷中民行交叉法律问题研讨会,县法学会、检察院、司法局、民政局等单位参加,各律师事务所代表及淅川法院行政庭、立案庭、民一庭负责人参加。
淅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云,法学会秘书长马博,妇联副主席万条珍,民政局副局长王晓,司法局副局长王顼参加研讨。
会上,参与研讨的人员就婚姻登记中涉及民事和行政交叉,尤其对婚姻登记中是否存在瑕疵,瑕疵如何认定,处理的程序和途径进行广泛探讨。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纠纷的处理涉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对于婚姻出现纠纷,应当通过何种途径进行处理存在不同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婚姻登记瑕疵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只规定了胁迫婚姻的撤销由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但对婚姻登记瑕疵的处理程序并不明确,导致婚姻登记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对相关纠纷的处理存在法律适用的困惑,也给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带来不便。
在本次研讨会上,大家围绕疑难问题发言、交流、研讨,参会单位对婚姻纠纷中的疑难问题形成共识,均认为本着有错必纠、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各部门联动共同推动问题得到解决。民政部门在发现婚姻登记程序存在瑕疵时,能够自行纠正的,可依法及时纠正。法院在处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发现婚姻登记存在瑕疵的情形,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司法建议。检察院则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必要时提出检察建议。
据悉,淅川法院将会同与会单位对研讨会形成的共识以会议纪要方式印发,统一法律适用。淅川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强化府院联动,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优化社会治理格局,拓宽婚姻家庭纠纷化解渠道,助力法治淅川、平安淅川建设。(供稿:尚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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