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抓住部分被执行人回家过年、年底结算具有履行能力的执行“黄金时机”,积极开展春节前集中执行行动,奔波在执行第一线。
1月12日清晨6点,南阳市部分地区大雾倾城,能见度不足100米。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畏艰险,按照行动预案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永兴,出发前叮嘱干警“大雾天气、安全第一”,随着一声“出发!”,4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9辆警车“钻入”大雾中“潜往”周边市区、县区等地,再次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7时25分,李盛宇执行团队到达桐寨铺镇被执行人李某家,将其依法拘传。到了法院,被执行人李某声称自己只是担保人,不应该替主贷人还钱,执行干警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李某依旧一副“我就不还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消极态度,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9时29分,执行干警登记完拘留信息,带被执行人李某进拘留所时,李某慌了,请求与申请人商量和解。最终,在拘留所门口,李某当场履行一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为保障收回腾退房屋后申请执行人能够顺利行使房屋权利,并从源头化解双方矛盾。本着善意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对案涉房屋张贴腾退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搬离案涉房屋且为其留够腾退时间,但被执行人均未履行。
在此情形下,为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迅速调整思路,决定强制腾房。同时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执行局内部多次组织会商,现场勘查情况,周密部署工作,制定整套完备腾退方案。冬日凛冽的寒风也抵挡不住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决心,强制执行组、警戒处突组、腾退实施组按照既定预案展开执行工作,严格控制人员进出,确保现场安全的情况下,有序开展强制腾房行动。经过6小时的紧张忙碌,涉案商铺清理完毕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
行动当天,共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83处、强制拘传被执行人27人,强制腾退房屋2套,执行完毕各类案件22件,达成执行和解13件,执行到位182.8万余元,对8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供稿:段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