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充分保障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企业的偿还压力,跑出了涉企纠纷调解“加速度”,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河南某建筑公司承建某小区项目工程及附属设施,因工程需要向社旗某混凝土公司购买混凝土。后因河南某建筑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社旗某混凝土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社旗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郭向前认真梳理案情,考虑到双方均为企业,加之临近年关,企业急需资金投入经营,便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企业,寻求最佳解纷方案。经了解,承办法官发现该案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对欠款金额存在争议,且被告尚有外债未能收回,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争执不下。在明确案件争议点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对欠款金额进行再次核对,消除双方争议点。同时,本着促进双方企业互利共赢、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承办法官一方面以双方合作关系为基础,向原告说明被告现在面临的困境,逐渐消除双方的隔阂与积怨,争取给予被告一定的宽限期;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买卖交易中应信守承诺,督促其积极履行给付义务,避免影响企业信誉。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分三次将款项给付原告,既缓解了被告的资金压力,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至此,该案顺利化解,双方均表示满意。
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近年来,社旗法院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坚持将诉源治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做到能调尽调,最大程度减少企业诉累。对于当庭能够给付的,积极引导当庭即时履行,尽量减少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既减少了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让企业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与温度。(供稿: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