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邓州市彭桥司法所以建成“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力量。
全面开展排查,深挖纠纷源头。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周排查、月汇报”工作机制,立足辖区实际,通过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线索摸排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针对辖区内高发的宅基土地、损害赔偿、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矛盾纠纷,开展全方位的排查,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线索,准确把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和重点人员动向。
丰富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成效。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将普法宣传贯穿于矛盾纠纷调解全过程,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进行了精准普法。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民调解法》等相关内容。同时借助“平安彭桥”微信群、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群、人民调解员工作群等力量,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动态信息,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加强部门协作,多元化解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依托辖区派出所、村法律顾问、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力量,进一步做好“警司访+”等工作,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做到矛盾不上交。尤其对双方情绪对立,容易激化的纠纷,逐一登记,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化解稳控方案,组织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和村组干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协调等手段,多调联动,集中化解,确保纠纷化解得了,稳控得住,不激化、不升级,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燕天举 余林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