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职能优势,进一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2024年3月13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新野县文化广场开展“3.15消费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二庭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向来往的群众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面对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干警们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和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扬,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供稿:张朝风 程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