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下午,淅川法院民二庭以辖区内某物业公司起诉某业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为契机,邀请住建局副局长全建辉、物业股股长刘建峰、房产中心物业技术服务股股长闫金峰等同志,与淅川辖区内22家物业公司代表、17家业主委员会代表、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代表共同旁听了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并于庭后召开淅川县物业管理领域诉源治理座谈会。
闫金峰股长表示,针对当前物业服务合同频发的现象,希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能够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使物业公司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从而提升小区的生活舒适度和体验感。
某业主委员会代表表示,希望小区物业签订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而非是依据前期建筑开发企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被动选择服务质量不高的物业公司入驻,导致小区享受的物业服务与物业公司所收取的物业费不匹配,从而产生业主大批量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情况。
某业主代表表达了对物业公司收费支出不公开、不透明的担忧,同时也表明物业公司和业主对待物业费收费上还存在沟通不畅等问题,建议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发挥良性互动,互联互通,为提供更加优质的居住环境共同解决问题,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起诉方式解决问题。
民二庭法官助理胡古月归纳总结了2023年至今淅川法院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特点、结案方式、主要原因等,强调业主普通反映的抗辩理由均是“服务质量不高、卫生安全保障不到位、供水供电不正常”等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的事项,造成业主以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方式对抗物业公司,导致双方矛盾激化。
民二庭庭长王书宇强调,全县辖区内物业公司一定要合法合规有序经营,要注重业主监督反馈,将业主纠纷处理满意度作为衡量物业公司考评的重要依据,鼓励物业公司积极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同时物业公司应做好信息公示公开,按季度公布公共区域收益、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
民二庭分管领导杨建民专委强调,召集会议的目的不是听个庭审,走个过场,而是为了抓前端、治未病,做好物业管理领域的诉源治理,减少物业纠纷案件的大量发生,促进物业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找准案件背后反映的普通社会问题,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同发力,防范相关案件的重复发生,努力实现“审理一个案件 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与会物业公司纷纷表示会注重与业主的沟通与交流,并将努力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给业主创造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减少物业服务纠纷的大量出现。(供稿:多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