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激发消费活力,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3月15日,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县城市广场开展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零距离”普法。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热情耐心地为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审判实践中常见的消费维权纠纷以案释法,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警惕消费陷阱,树立正确消费观。提醒群众如在消费中遇到问题,要运用法律手段、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教育引导现场商户诚信经营,保证产品质量。
此次“3.15”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人次,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消费者维权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下一步,社旗法院将持续发力,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群众消费活力,为促进社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供稿:焦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