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而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又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位家长在未成年人的成长生活中都承担着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着无可取代的作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更让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
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月28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积极参加镇平县涉罪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现场会。现场会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刘芸主持。
会上,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刘江辉与县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薛双共同以3起典型案件为例,从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等方面对涉罪错未成年人进行了警示教育,也希望通过生活中常见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让家长们深刻懂得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把握好家庭教育的重点与方向,引导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提升家庭教育的能力,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治理的方式,也是切实做深做实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始终坚持党建引领、能动司法,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施行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案后回访等措施,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养,为辖区群众“护好苗,守住果”。(供稿:蒋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