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5万元,而后李某关于还款一事便再无下文。陈某索要无果,将李某诉至桐柏法院。2023年3月,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李某须向陈某支付借款本金5万元。因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于2023年10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发现李某银行账户内有少量存款,执行干警将依法扣划到的300余元及时转付申请人后,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三菱越野车进行了查封。
2024年1月,执行干警在桐柏县城发现该车后,果断出击,成功将该车辆扣押至法院,并依法办理了扣押手续。因被执行人无力还款,该车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后被顺利竞拍。
2024年3月,案件成功执结。申请人于4月1日上午,送来两面锦旗以示感谢。(供稿:雷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