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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法院:“如我在诉”办好案 高效调解解民忧

南阳市宛城法院:“如我在诉”办好案 高效调解解民忧
2024-04-03 19:48:09 来源:南阳市宛城法院

邻里纠纷,有时候事不大,但却很闹心。如果得到妥善化解,既能促进邻里和谐,又能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4月2日上午,红泥湾法庭秦柯审判团队,用时3个小时,妥善调解一起因邻里关系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双方消除误会,解开心结,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是69岁的老人,被告是聋哑人,原、被告系同村邻居,两人房屋中间仅隔一条通道。为防止下雨时雨水顺着地基渗入屋内影响房屋安全,原告在通道入口处垒上砖头,防止雨水从路面流入房屋。被告是一名聋哑人,见此情形误认为原告把通道用砖头垒起来是不想让自己从此处通过。为此,双方发生厮打,被告被打伤住院7天,原告被打伤住院3天,公安机关对被告进行了行政处罚。

事后,原告起诉至宛城区法院,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依法赔偿原告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等费用4000余元。开庭时被告丈夫和被告申请的法律援助律师到庭,被告又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赔偿被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等1500余元。

关于打架赔偿一事,经过法官助理从法律层面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原告3000元,三日内支付。但原被告双方通道问题仍未解决,此事若不解决,双方均不同意调解。要将邻里纠纷的矛盾彻底化解,不仅要考虑法律效果,更要考虑社会效果。为了让双方彻底解开心结,法官继续从法律和情理层面轮流做双方思想工作。

但原告认为通道是在自家宅基地上,为了避免自己母亲再受伤害,坚持要把通道封闭起来,不让被告再继续使用该通道通行。被告认为原告所说无凭,无证据证明通道是原告的。为避免双方再起冲突,秦柯劝说被告丈夫向原告当庭道歉,又用“远亲不如近邻”等情理劝解原告,原告宣泄了愤怒的情绪后,心情得以平复。最终,原告作出让步,同意庭下和被告协商解决。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和谐既与个人幸福息息相关,又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往往由来已久,如果仅仅解决表面的问题,则易使双方产生新的矛盾,达不到胜败皆服的效果,深入矛盾根源,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能达到彻底解决纠纷的目的。案件虽小,却是红泥湾法庭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的一个缩影。(供稿: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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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