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来源于我国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历史悠久。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彩礼逐渐演变成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因彩礼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屡见不鲜。近日,西峡法院五里桥法庭在审理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时,通过释法说理,向当事人讲解彩礼新规,成功将案件调解,并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
2023年8月,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通过相亲认识,在双方相识一月之后,张某便到李某家中提亲,并支付了6万元彩礼。后两人因琐事发生矛盾,登记结婚成了泡影,于是,张某便要求李某及其家人退还彩礼及各类费用合计7.5万元,但李某及家人均不同意退还彩礼,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将李某及其母亲诉至法院。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被告对原告给付的财物数额虽无异议,但双方对彩礼的认定范围、以及是否应该返还、李某母亲是否为适格被告等方面存在争议。于是针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先是用通俗的语言和以往的案例向被告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彩礼的认定范围、返还原则以及其母亲被告身份是否适格等问题。通过法官的讲解,被告李某及其母亲虽对彩礼的认定范围不再有异议,但是李某仍坚持认为自己与张某已经交往并共同生活了几天,而且是原告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结婚,所以李某不同意全额退还彩礼。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转变思路,从双方相恋入手,耐心进行疏导,引导当事人不再纠结过去,而是境随心转将眼光投向未来。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张某同意减免部分返还数额,李某也同意当庭返还彩礼。
收到李某的转账后,张某感激地说道:“这些钱都是我这么多年打零工攒下的血汗钱,多亏了咱们法院的公正审理和耐心调解!”至此,一起因解除婚约引发的彩礼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近年来,因彩礼引发的民事纠纷屡见不鲜。婚约男女双方一旦发生感情纠纷,彩礼返还问题就转化为矛盾激化点,如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家庭和睦,还会引发极端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彩礼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感受,不能‘一判了之’。五里桥法庭针对彩礼纠纷,立足及时有效化解矛盾,以诉源治理为抓手,以“彩礼新规”为依据,积极运用诉调对接机制,找到处理纠纷的“最优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