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新闻 > 原创 > 正文

邓州法院:以法为盾,向校园欺凌说“不”!

邓州法院:以法为盾,向校园欺凌说“不”!
2024-04-11 20:32:11 来源:邓州法院

邓州法院:以法为盾,向校园欺凌说“不”!

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在校师生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4月9日、10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干警走进邓州市城区三小、龙堰乡一初中、桑庄镇一初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邓州法院:以法为盾,向校园欺凌说“不”!

在城区三小,刑事审判庭庭长周韬带领普法小分队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大家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遇到校园欺凌你会怎么做?”法官助理罗晨蕾带着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解读现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普及了校园欺凌现象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欺凌的发生,并结合现阶段同学们的年龄特征,全方面、多方位的向现场师生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三观,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用实际行动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邓州法院:以法为盾,向校园欺凌说“不”!

在龙堰乡一初中,执行局员额法官潘清富采取案例介绍、互动交流等方式为同学们普及法律常识,并从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他嘱咐同学们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欺凌时要及时寻找老师和家长的帮助;同时,也要学会尊重他人,不参与或纵容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

在桑庄镇一初中,邓州市人民法院联合团市委、教体局等单位为该校师生讲授法治教育课。活动中,干警赵梦涵结合校园欺凌案例,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应对措施,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中时刻规范自身言行,远离违法犯罪,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做“沉默的羔羊”。

活动最后,干警向同学们发放了关于预防校园暴力、“绿书签”行动、预防电信诈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彩页,以帮助同学们提高风险甄别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要从小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当受到欺凌时,要大胆地向家长、老师、政府机关等寻求帮助,敢于向校园欺凌行为说“不”,拒绝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同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杜绝成为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下一步,邓州法院将常态化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普法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平安校园建设,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供稿:何川)

标签: 邓州法院 以法为盾 向校园欺凌说不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