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采用“保全+诉前调解+督促履行”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诉前保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作用,妥善处理多起经济纠纷案件,在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为全县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保障。
及时保全,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马某某系被告李某某、马某某之女。2019年-2020年期间,李某某、马某某向某信用社借款50万元,后因经济困难无法偿还到期贷款。二原告张某、马某某代为偿还信用社借款后,现向二被告李某某、马某某追偿,要求偿还本金及利息50余万元。
为充分保障二原告张某、马某某的合法权益,防止二被告李某某、马某某转移、处分财产,二原告在3月11日提起诉讼的同时,请求保全二被告所有的在县城区某处房产。立案庭诉前保全团队第一时间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在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后,立即制作了诉前保全裁定书冻结了二被告所有的房产。
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为进一步实质化解案件纠纷,修复双方之间的亲情关系。立案庭诉前调解团队快速行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被告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意愿,但表示需要时间周转资金。
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办案人员从法理、亲情等角度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二被告于3月20日前偿还二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50万元,同时立案庭诉前保全团队制作诉前调解书确认了以上协议内容。历时4天,该案在诉前阶段得到妥善化解,避免了双方进入诉讼程序后“对薄公堂”、伤及亲情。
以保全促履行,营造和谐发展氛围。3月初,原告徐某某与被告李某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请诉讼的同时,申请保全了被告李某所有的厢式货车一辆,我院立案庭诉前保全团队审核案件材料后,及时制作了保全裁定书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双方的纠纷经过依法判决后,办案人员考虑到查封的厢式货车可能会影响到李某的正常经济运营活动,于是耐心作其思想工作督促履行,并告知不及时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马某想通后于4月初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申请人向法院请求解除保全措施,纠纷得到实质化解,避免进入执行环节影响正常经济经营活动。
仅在4月份,镇平县法院立案庭又以该方式妥善化解了4起类似的经济纠纷案件,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耐心作被告思想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履行相应义务后解除了保全措施,进一步提升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效率和效果,得到群众的好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每一起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妥善处理都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司法实践。今后,镇平县法院立案庭将结合工作实际,以提升案件质效为抓手,将“公正和效率”的司法主题和“六最”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融入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全过程,用好诉前保全和诉前调解手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助推全县打造更加优质的“六最”营商环境。(供稿:卢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