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执行程序和破产制度的深层次融合,充分发挥“执破融合”的资源整合、优势叠加效应,近日,西峡法院出台了《西峡县人民法院关于执破融合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合力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全面促进“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指标双提升。
该《办法》从树立理念、案件筛查及甄别、程序启动及流转、团队设立、资源共享及手段一体化、考核机制等方面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进行深度融合,由单一的“执转破”变为“双向互促、一体推进”,执行程序的强制功能与破产程序的清算、重整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以破促执、以执助破。
《办法》明确了“企业无终本”理念,规范了应当纳入“执破融合” 执行实施案件的范围,加强了在各个执行流程节点的监控筛查。同时,组建专业化“执破融合”团队,规定相关部门定期会商,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将执行手段融入破产案件办理中,力争实现执破手段一体化。
下一步,西峡法院将不断拓展“执破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将“执破融合”机制与破产审判实践相结合,边实践、边总结、边改进,不断优化配套机制,及时修正制度缺陷,进一步提升“执破融合”工作水平。(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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