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推动了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助力优化了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河南南召某商业银行与靳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0000元,并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率。同时河南南召某商业银行与王某签订了《共同还款承诺书》,随后该银行依约向靳某发放了贷款。借款到期后,该银行催要无果,遂将靳某、王某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南召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此案的涉案金额不大,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可为当事双方节省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南召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该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进行诉前化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从“法、理、情”多方面与当事人进行细致讲解和耐心劝导,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倾情调解下,当事双方就还款事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金融贷款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每一个涉企案件都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下一步,南召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探索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供稿:张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