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要回了利息,还不用我跑腿!”近日,西峡法院米坪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为当事人“上门”服务,耐心调解修复双方关系,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被告赵某因生意需要向原告朱某借款3万元,约定利息按月息1.5分计算,朱某同意借款后,赵某向朱某出具了借条一份,但赵某在按约支付了1800元利息后,便不再支付利息。朱某多次催要借款本金及利息,赵某在三年间陆续将3万元本金偿还完毕后,便不再支付下余利息。朱某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支付该借款利息9500元。
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赵某与朱某系亲属关系,且案件争议明确、标的较小,于是决定运用调解的方式在不伤和气的情况下解决问题。在法官通知双方到庭调解时,得知朱某因遭遇交通事故正在住院,秉持着“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承办法官便带着赵某一起到医院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中,承办法官引导赵某换位思考,劝告赵某要珍惜朱某愿意帮自己的情谊,不能辜负借款人的信任,同时就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析法说理,向赵某释明其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朱某主动免除了一部分利息,被告赵某当场将剩余利息转给了朱某。朱某在收到转账后,向法庭申请了撤诉,这起纠纷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西峡法院米坪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为民司法理念,持续探索创新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做实做细做深人民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多元解纷方式,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行动谱写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鲜活故事,努力打造诉源治理新“枫”景。(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