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源头减少案件发生率,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近日,淅川县人民法院盛湾法庭联合盛湾镇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引导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努力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早日顺利回归社会。
活动中,盛湾法庭庭长闫洪照根据盛湾镇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的特点,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审判工作的经历,有针对性地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对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盗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内容,从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等四个犯罪构成要件,为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并引导和鼓励社区矫正人员正确面对过去,端正矫正态度,自觉接受教育改造,增强对未来生活的信心,确保顺利解矫,以全新的面貌回归社会。
所谓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心中有戒、方能知是非;切勿跨过法律的“高压线”!下一步,盛湾法庭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其他司法部门的联动,以实际行动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周太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