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难找是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2024年4月27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与公安系统联动,成功执行一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户籍地在新野县新甸铺镇张店村,该张某2021年4月通过网络向某金融公司借款5400元,后一直未还款,2024年1月28日,申请人某金融公司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张某偿还借款本金5400元及利息。执行立案后,法院通过邮寄、电话联系、发送短信、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文书,并通过冻结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手段,以期被执行人能够主动履行义务,但张某拒不履行义务且拒接电话、四处躲避,导致案件无法继续执行,无奈之下,执行法官通过向公安机关发布临控通知的方式寻找被执行人下落。
“喂,你好,我是新野县公安局,你发布临控的张某在4月27日下午5点33分入住南阳市车站北路友谊旅馆,且购买了4月28日下午1点30分发往蚌埠的火车票”,4月27日下午6时许,执行法官接到了公安机关的电话。得知张某下落后,执行法官迅速行动,于4月27日晚上8点左右成功在友谊宾馆将被执行人控制并当场向被执行人宣布了拘留决定,被执行人张某表示:“法院向我送达的各种文书我都收到了,执行法官给我打过电话,也发过短信,但是我没钱,所以都没有回复”。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先是对被执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又耐心劝说,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最后,被执行人张某支付了借款本金5400元及部分利息,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放弃剩余利息请求,该案顺利执结。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付款义务,本院决定不再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供稿:岑杰 郭义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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