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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法院:子债父偿不逃避 传播诚信正能量

桐柏县法院:子债父偿不逃避 传播诚信正能量
2024-05-11 17:35:14 来源:桐柏法院

“我跟儿子核实了,他认这笔账,我替他还”。近日,桐柏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在线调解一起“子债父偿”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个70后父亲在线调解中向对方转账5000元,下欠5000元约定于7月1日前偿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诚信做人的社会正能量,让人肃然起敬。

基本案情

张某与陆某系初中同学,2022年3月陆某因生活消费急需资金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出借现金后,陆某出具借条,约定借期10个月,每月支付利息300元。借款到期后,陆某未还款,亦联系不上。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在桐柏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张某同意案件先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向张某详细了解纠纷起因,后与张某一起到陆某住处找人。在陆某家中并未见到陆某,陆某父亲在家,调解员向其说明来因,在与陆某父亲的交谈中才得知陆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现在看守所服刑。陆某父亲表示会和陆某核实这笔借款,随后再和调解员联系。一周后,调解员接到陆某父亲的电话,陆某父亲表示已和陆某见面,陆某承认该笔借款,陆某父亲愿意“子债父偿”。当天调解员组织双方在线调解,陆某父亲当场转账5000元,并约定好下欠款项偿还时间。陆某父亲在调解中说:“孩子不成器,能帮则帮,这个账他躲不了,不还心不安”。这是多么朴实的话语,多么质朴的父爱展现。陆某父亲这种行为不仅赢得出借人的尊重,主动免除利息请求,更传递了诚信正能量,为社会做出了示范。

法官说法

从法律角度出发,陆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负债务应由自己承担,其父并没有义务承担他的债务。但陆某父亲替儿子主动还债,不回避、不逃避,用内在道德标准要求自身行为,生动彰显诚信理念与父爱担当。“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供稿:徐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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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