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荆关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17年辛某因为生意周转不开,通过其母亲王某向朋友史某借了20万元,但是后来辛某一直推脱不还,史某无奈将母子两人告上法庭,而辛某由于最近有一笔生意也急需要资金,这笔账和利息母子二人也都认,但是最近实在周转不开,希望能够缓一下时间,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于2024年4月11日前偿还完毕。
随后在荆关法庭的电话回访中,了解到虽然还款期限已到,但是辛某仍然没有将借款偿还,荆关法庭再次传唤了辛某,告知了对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规定,并详细讲解了《主动履行义务告知书》相关内容,着重讲解了强制执行可能对他造成的影响,辛某也主动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回去后一定想办法将借款还清。最终,2024年5月6日,辛某将所有借款及利息全部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使诉源治理效果有效延伸至执源治理,将执源治理贯穿诉前调解、立案、审判全过程,荆关法庭以全方位普法宣传、发放《淅川县人民法院敦促自觉履行义务告知书》《淅川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提示书》《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风险提示书》等方式,形成“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审判阶段兼顾执行”的工作架构,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高效、实质化解纠纷,减少执行案件数量,为基层执源治理打开了新的思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供稿: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