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水平,5月16日上午,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贺,党组成员张永军带领民一庭、赊店法庭庭长,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兴隆法庭开展观摩交流活动。
在兴隆法庭,观摩组实地参观了审判庭、人民调解室等场所,重点听取了兴隆法庭审判工作、“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诉源治理、法治宣传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现场旁听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庭审。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准确把控庭审节奏,围绕案件事实、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开展庭审。观摩人员“沉浸式”观看了庭审的各个环节,对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对严肃的庭审纪律、法官公平公正司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严谨的诉讼程序,情真意切的交流、心连心的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随着调解协议的签字按印,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顺利调解。
人民法庭是打通司法与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前沿阵地,法庭观摩活动对于提升人民法庭建设和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社旗法院将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小法庭”的“大作用”,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扎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供稿:焦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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