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请,效率高、速度快,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太感谢你们了。”5月1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赵某送来的感谢信及一面印有“廉明高效、执法为民”的锦旗,质朴的语言透露着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及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赵某与胡某原是夫妻关系,2018年9月4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要求胡某于2022年9月30日前偿还赵某47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赵某15万元。另外90万元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平均分三期于每期最后一个月28日前偿还赵某3万元,剩余款项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共计偿还金额152万元;双方于同日进行了离婚登记。眼看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已到,胡某却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赵某多次沟通无果,无奈将其诉至卧龙区法院,要求胡某归还欠款152万元。案件审理阶段,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胡某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152万元,但调解协议生效后,胡某仍拒不履行,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案件高度重视,迅速展开案件研判,联系当事人掌握线索。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执行干警成功锁定了被执行人及其名下宝马X5小型轿车的位置,并立即对其采取了拘传措施。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不交出车辆钥匙。执行干警耐心组织双方协商,向其剖析利害关系,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情绪平复后,主动交出车辆钥匙,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拍卖该车辆,并当场让其母亲代其履行部分欠款。申请执行人也不再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措施,双方当事人之间紧张对立的气氛也得到了缓和,并现场就下余款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供稿:孟令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