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2024年5月21日早晨6点,方城县人民法院再次集结执行队伍,开展涉营商环境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随着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勇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按照既定方案,兵分多路,奔赴各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执行小组按照机动组合、灵活出击的原则,通过分片拉网与重点突击相结合,精准施策、多管齐下,形成了网状辐射执行的强大阵势。执行干警对拖、逃、躲、赖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瓦解了被执行人逃避、抗拒的执行心理;同时秉承善意执行的理念向被执行人及其家人释法明理、耐心劝诫,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原告方城县某某防护网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某某建设工程公司方城分公司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23年5月签订《门窗制作安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制作安装,被告共支付合同价款13万元,下余价款22万余元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需支付欠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接到关于被执行人车辆财产线索,执行干警随即赶赴车辆所在地山东滨州。执行干警到达停车现场后,通过对比车型、号牌,确认是该车辆。执行干警随即对车辆进行扣押,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保证于2024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将判决书确认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如被执行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由方城县人民法院对扣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用于偿还申请人。
此次集中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24人次,拘传5人,拘留1人,执毕17案,和解5案,到位60.07万元,扣押车辆1辆。下一步,方城法院将持续加大涉营商环境案件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有效提升执行到位率,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县域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供稿:程远景 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