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先侵占我宅基地,为什么要赔?”
“是他先动手给我打伤,凭什么不赔?”
法庭上,一场充满“热度”的调解正在进行中……
近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与九重司法所通过庭所联动协调配合,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并当场履行15000元。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周某与王某互为邻里关系,2023年8月某日,双方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王某一气之下用铁锹打到周某身上,周某受伤后立即报警,经过法医鉴定周某构成轻微损伤。公安部门组织调解,但双方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调解,后公安部门将王某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周某出院后又多次向王某寻要赔偿费仍未果,故将其诉至淅川法院。
九重法庭受理该案后,认为该案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邻里关系和谐的稳固,更关系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乡村基层治理等工作。于是,九重法庭从法理的角度进行耐心细致地释明,分清过错责任,并反复开展思想工作;又从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精神抚慰,希望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上各让一步。同时,主动联合司法所、村支书从邻里关系、人情关系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让其卸下心防。最终经多方调解,双方均认识到自身问题,并自愿达成调解,被告王某一次性给付原告周某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费用合计15000元。在签订调解协议后王某当场履行并与周某握手言和,至此一场因邻里口角引发的纠纷落下帷幕。
法官提醒: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我们要保持冷静、避免冲动,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冲动是魔鬼,打架并非解决矛盾的途径,打输了住院看病,打赢了轻则赔钱,被行政处罚,重则涉嫌犯罪,还有可能被判刑。(供稿:全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