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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法院:庭前调解找症结 对症下“药”促和谐

新野法院:庭前调解找症结 对症下“药”促和谐
2024-05-30 16:00:36 来源:新野县法院

新野法院:庭前调解找症结  对症下“药”促和谐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促进官民和谐,2024年5月28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两起行政案件组织了庭前调解,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院党组成员王舒、涉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与调解,调解中各方针对诉请的事实和理由,理思路,找症结,并提出双赢共赢的解决意见,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一起案件是房屋所有权登记案,原告将其名下房产及土地卖与第三人,第三人开发后又将多套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原告名下,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活,原告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登记在其名下的18套房屋产权证。调解中,涉诉行政机关从本行政机关的工作难度、诉讼的利害、怎样高效便捷的一次性从根本上解决争议等方面分析说理,建议原告可以首选行政复议,原告听后表示起诉是因为找不到解决问题的门路,只要问题能尽快解决,可以考虑接受该建议。

新野法院:庭前调解找症结  对症下“药”促和谐

第二起案件是行政协议案,判决履行复垦义务人华某与三被告签订有监管协议,复垦费1599200元由三被告监管并支付,因华某未能及时复垦,华某与原告签订“授权委托书”,由原告代华某继续修复被损坏的土地。原告称其对已修复的土地已达到复垦的标准,请求三被告支付剩下全部的复垦费。调解中,双方当事人从各自的角度和站位说了意见后,党组成员王舒从什么是行政协议、复垦的权利义务人、复垦费的监管等方面,抽丝剥茧,分析梳理,找到问题所在:复垦达不达标怎样判定,由谁来组织验收认定,支付复垦费的依据是什么。原告表示会按照被告的要求再行整改,自己干活不能倒贴,希望被告尽快支付复垦费,被告表示会后积极组织各部门再行研讨,尽快解决争议。(供稿:田杰 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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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