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对待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尽可能调解双方和好如初,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联合方城县妇女联合会联调联动,成功调处一起离婚纠纷,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最终原告撤回起诉,二人重归于好。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于2024年初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原告便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与被告离婚。原告称:二人婚前缺乏深度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矛盾不断,被告两次殴打原告,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被告辩称:不是家暴,而是双方发生争吵,原告情急之下动手后,被告才还手。
承办法官王桂新收到案件后,联合方城县妇联婚姻家庭调解志愿者、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党小杰共同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原告情绪激动,说到委屈之处更是心酸流泪。交流发现,二人之间矛盾的根源就在于没有及时沟通交流,不愿意表达,导致发生分歧也不能及时解决。针对“家暴”问题,调解员也对被告进行劝解,要多体谅妻子的不容易,加之原告已怀有身孕,更要多包容理解。王桂新和党小杰引导双方深刻检讨自身存在的不足,鼓励双方打开心结、消除误会。同时从家庭和睦的重要性等方面,与夫妻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劝解,并指出夫妻在相处中应相互理解、信任、包容。经过多番劝说,李某主动向张某承认错误,以后有问题也会多交流,张某选择原谅李某,撤回起诉。
婚姻不仅是柴米油盐的琐碎,更是一种责任,在夫妻关系中,遇到矛盾要及时沟通,切莫因冲动让婚姻产生裂痕。方城法院与方城妇联的联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专业优势以及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能优势,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供稿:程远景 范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