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刘法官,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帮我要到了几个月没要来的工资,本来看你年轻,看着像我的姐姐一样,对你还很不信任,现在对你是十分佩服!”看到微信到账的工资后,张某连连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刘亚南表示感谢。
张某系刚刚踏入职场的新人,在被告某人力公司、某家政公司的介绍下在某活动上从事巡查工作。工作结束后,二被告一直未向张某支付工资。张某于2024年5月向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某家政有限公司支付被拖欠工资款1300元。
承办法官刘亚南在接到案件后,认真阅读卷宗,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联系。经了解,二被告因公司转让,交接手续不完善,导致了一系列劳务纠纷,原告在起诉前已经多次与被告协商拖欠工资一事却未能解决。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小,本着一次性有效解决、案结事了、让当事人少跑腿的原则,刘亚南法官与原、被告不断沟通,向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工资的不利后果,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原告工资。
因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外地,开车到法院需要一个半小时路程,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刘亚南法官决定让原告到法院,被告通过微信将拖欠的工资款直接转给原告,原告在收到款项后,向法院出具当庭履行确认书。本着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刘亚南也认真向原告张某及陪同其前来的朋友讲解了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告诉他们在入职后要第一时间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注意事项,并告知他们如果遇到欠薪等问题时要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某及其同行朋友在听到刘亚南认真的普法讲解后,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
承办法官刘亚南在岗位调整后,积极转变工作思维及工作方法,迅速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中,并将在执行局工作期间的工作经验和所思、所学融入民事案件审理中,注重强化全院一盘棋思想,注重案件的实质化解,本着真正“案结事了”的目标,立足岗位,服务群众,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得到回响,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供稿:李亚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