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郭法官,我们两家为这块地吵闹了二十多年,谢谢你来现场帮助我们化解了恩怨。”看着坐在石头上草拟调解协议的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员额法官郭凤香,当事人刘某和于某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原告刘某和被告于某在2002年口头约定互换自家宅基地,2016年签订书面互换协议。约定达成后,于某在所换得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并居住至今,而答应换给刘某的宅基地却并未腾空,仍由于某继续使用。多年以来,刘某多次与于某协商尝试要回所换宅基地,均未果,故刘某将于某诉至宛城区法院。
承办法官郭凤香认为,此案时间跨度大,且宅基地纠纷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两家又是亲戚关系,处理不妥不仅不能案结事了,甚至可能结下仇恨,于是郭凤香决定实地化解两家的纠纷。但在第一次现场调解时,被告于某情绪激动,始终不愿配合协商,调解陷入僵局。
本着解纷止争的目的,郭凤香始终不放弃调解,多次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说亲情、聊乡情、摆事实、讲法律,不断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帮助双方化解恩怨,双方当事人也逐渐由互不相让到心平气和,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继续履行互换协议,于某答应腾空宅基地交给刘某。同时,为了两家不结仇怨,真正将矛盾化解落到实处,郭凤香法官携人民调解员惠大山一道前往双方争议的宅基地进行实地查勘,现场丈量,对于某交付的宅基地边界位置及面积进行现场确认,竖起界桩,并现场制作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都被这种认真、负责的精神所打动,这场持续二十多年的宅基地纠纷成功得以化解。
郭凤香法官表示,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力量,是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推进社会治理的最前沿,要用更朴实的心态、更接地气的语言、更近当地风俗的行动化解矛盾。下一步,红泥湾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履职,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兼顾情理法理,深入推进辖区内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高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