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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法院:小区内的新“枫”景

西峡法院:小区内的新“枫”景
2024-06-20 19:50:19 来源:西峡县法院

西峡法院:小区内的新“枫”景

为持续深化西峡法院物业纠纷化解“五心”工作法,探索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最优路径,近日,西峡法院将法庭搬进小区,从“坐堂问案”到“上门服务”,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一起业主委员会与置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公司代表和部分小区业主旁听了庭审。

本案是一起涉及两个小区之间道路通行的相邻权纠纷。原告业主委员会所在的小区与被告置业公司建设中的另一小区相邻,两小区虽都属被告置业公司所开发建设,但建造时间不同,相对独立运营。现后开发的小区需开启若干个大门通道,原告认为这些建设中的大门通道会影响到自己所在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形成安全隐患,为了制止开发商的建设行为,遂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对置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置业公司关闭两小区之间开启的大门通道。

西峡法院:小区内的新“枫”景

为方便业主参与旁听,西峡法院在这两个小区的社区居委会设置了巡回法庭。小区业主及附近关心此案的群众,冒着酷暑,黑压压坐满了会议室,现场群众虽多,但法庭井然有序。

现场,法庭将争议焦点归纳为:原告业主委员会是否享有本案的主体资格?被告的施工行为是否侵害了原告所在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围绕着争议焦点,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每一位旁听人员都认真汲取着法律知识的营养。庭审结束后,法官向旁听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彩页,并对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现场给予了解答。

“小物业”关系“大民生”,下一步,西峡法院将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导向作用,通过“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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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