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结合“终本清仓”专项活动安排,6月26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费等涉民生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行动前,宛城法院执行局提前核实线索,规划行动路线,对案件精准分类、因案施策,精准布控。6点30分,随着蒋同昌局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行动预案,奔赴各执行现场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孩子今天考试,我不想影响她,咱去那边说吧……”
7点15分,蒋同昌局长带队来到溧河乡被执行人赵某家,赵某正欲送孙女上学,考虑到此时强制拘传被执行人,可能对孩子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赵某把学生送进学校后,将其依法拘传。执行局办公室,赵某仍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声称:“没钱,拘留也无所谓!”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将承担的严重后果。在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人赵某考虑到孙女需人照顾,主动承认错误,以身作则,当场履行7000元,案件得以解决。
7点44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白某依法拘传。面对执行干警,被执行人白某一会儿说钱已打到法院账户、一会儿又说自己上次口误……以各种理由推诿履行。鉴于白某屡次食言,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充分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严格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敦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全力配合执行工作。
本次集中行动,宛城法院共现场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33处、强制拘传被执行人9人,执行完毕各类案件4件,达成执行和解4件,执行到位19.8万余元,对3名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供稿:段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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