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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法院:倾情调解彩礼纠纷 助力移风易俗建设

新野县法院:倾情调解彩礼纠纷 助力移风易俗建设
2024-07-17 17:06:15 来源:新野县法院

2024年7月16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适用彩礼新规,以法度释法,以温度明理,成功调解一起涉高额彩礼返还的婚姻家庭纠纷,给案件当事人上了一次生动的普法课。

李某(男)与钱某(女)经人介绍认识,李某通过媒人向钱某转账160000元作为结婚彩礼,10100元作为订婚礼金,并给钱某购买价值20000元的三金。双方于2023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因缺少沟通,经常为生活琐事吵架。2024年6月,李某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

法庭在接到案件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时间等案件事实。在两人均表示不能共同生活下去后,法庭调解人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从移风易俗到法律法规,详细向双方讲解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两人达成了调解协议,钱某退还李某64000元彩礼,解除婚姻关系。

近年来,一些地方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形成攀比之风。过高的彩礼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不仅不利于婚姻家庭的和睦,还会给社会风气带来严重影响,激化社会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明确彩礼返还规则,即是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需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共同生育子女、双方过错责任、给付彩礼有无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彩礼数额以及结合本地风俗惯等因素综合认定。结婚给付彩礼不仅是民间俗,更是表达了双方家庭对于缔结婚姻的美好祝愿。但高额的彩礼给付并不是幸福婚姻的保障,给付彩礼更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量力而行,切勿攀比铺张,让彩礼“降温”,为爱情“减负”,让婚姻回归幸福本身。(供稿:武毅 范晓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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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