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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法院:用心调解 重拾孝心

邓州法院:用心调解 重拾孝心
2024-07-18 16:54:04 来源:邓州法院

所谓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可最近,年近80的赵老太却犯了愁,子女们为了自己的赡养问题起了争执,生活成了问题,好在经过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法庭法官的悉心调解,消除了子女间的矛盾,弥合了亲情关系,赵老太的烦心事解决了。

邓州法院:用心调解 重拾孝心

原告赵老太育有六个子女,子女中五个已经成家立业(一个子女存在特殊情况),现今赵老太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去年又因病做手术后生活不能自理,急需有人照顾,在经过多次协商、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无奈将几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赡养费。

承办法官李吉在收到该案后,考虑到原告赵老太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就立即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以期尽快解决赵老太的赡养问题。但起初,在电话沟通中并不顺利,几名被告对赡养问题始终存在分歧,承办法官又联系原被告亲属,所在村组进一步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寻找案件的突破口。

在联系到赵老太的一个女儿时,其称在知道母亲因赡养问题起诉后就在积极协商,自己也愿意参加到案件中,共同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并提到另外一个姐妹也是和自己一样的意见,发现案件有转机,于是承办法官抓住时机,组织原被告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原被告亲戚也到场参加,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与调解,最终双方解开心结,摒弃前嫌,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协议,赵老太子女们同意按照协议约定轮流赡养并支付赡养费。至此,赵老太的赡养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家庭亲情也得以修复。

办好困扰群众的“小案”,就是解决群众的“大事”。近年来,邓州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审理民生案件,持续排民忧、解民难,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案件,秉持“如我在诉”的服务意识和为民情怀,努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供稿:何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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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