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邻居的羊经常啃食自家麦苗,一气之下,75岁老汉竟将拌有农药的“毒玉米”撒在自家地里,致使8只羊被毒死,“赌气”变成了刑事案件,矛盾升级,该如何妥善解纷?近日,社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投放危险物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李连升联合检察院、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积极搭建矛盾双方沟通的桥梁,促进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被告人当场履行赔偿义务,既将争议化解在前端,尽力弥补被害人损失,也对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实现矛盾化解与维护合法权益的高度统一。
被告人王某发现自己地里的麦苗被邻居家的羊啃食、踩踏损毁,很是气愤,便将拌有“甲拌磷”(俗称3911)农药的玉米粒撒在自家麦地的中间和两头,并将用于搅拌带毒玉米粒的盆和盛装毒玉米粒的塑料袋扔在麦地相邻的“蔬菜基地”东边的草丛里。因王某的邻居李某经常放养山羊,王某便让其儿子将在麦地投放带毒玉米粒的情况告诉了李某,并叮嘱其放羊时避开。2024年1月29日下午,李某和妻子郭某赶着51只山羊在“蔬菜基地”东边放羊时,有8只山羊误食毒玉米粒死亡。经检验,王某家麦地附近的不锈钢盆和塑料袋内装的玉米粒和李某家被毒死的山羊胃内的玉米粒均检测出“甲拌磷”成分。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卷宗,了解到双方系邻居,因一时赌气才酿成纠纷,且被告人王某75岁,年事已高,家中老伴有病需要照顾,如果处理不慎将会引起更深层次的矛盾隐患。本着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双方对立情绪的初衷,承办法官联合派出所、检察院、司法所前往二人住所地的村委会,邀请村干部参与案件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联合多方,分别从“情、理、法”多方面入手,对该案的前因后果、达成调解的利弊、民事赔偿方面的赔偿项目及标准逐一进行分析,最终双方在庭前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当场全部履行,被害人的损失得到兑现和保障,被告人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后法院经审理,综合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当下农村,经常有农民为了防止自家的农地、菜地被偷或者被牲畜践踏、啃咬而喷洒农药、投放有毒物质等,殊不知这些行为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法。这些看似是在自己的私人空间进行的活动,却由于其地点的开放性以及行为产生后果的不确定性而危及了公共安全。本案中投毒玉米毒死羊被判刑,似乎有点儿让当事人感到憋屈:维权反而要受法律严惩被判刑,真是成了“冤大头”。其实不然,王某维权不该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如今,在崇尚法治的社会里,公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一定要依法行事,通过合法的渠道达到自己的维权目的。(供稿:焦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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