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法庭成功调解两起离婚纠纷,承办法官采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释法析理、循循善诱,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撤诉,最终帮助两个破碎的家庭重塑幸福。
案件一
原告孙某(女)和被告王某(男)经介绍相识,后因怀孕给孩子上户口,于2019年1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且性格不合,原告认为被告情绪不稳定也不会处理生活琐事,被告觉得原告太强势斤斤计较,于是原告以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将来再无和好可能为由起诉离婚。
案件二
原告魏某(女)和被告刘某(男)经介绍相识,并于1995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原告称被告经常网聊,却不愿意与自己交流,经多次主动沟通仍旧无果,万般无奈下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法官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联系,围绕双方婚前基础、婚后感情、婚生子情况、离婚原因等全面了解情况,发现双方并没有剧烈矛盾,也不涉及财产分配争议,均是因为各种小事的长期积累才导致夫妻不睦,遂又将原、被告约到法庭“面对面”沟通,本着“让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的原则,杨法官将法理情统一起来,一方面结合相关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原、被告详细阐述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既严肃批评男方的冲动行为,又悉心劝导女方多些宽容和体谅,要求夫妻双方平时必须多沟通多交流多换位思考;同时还从多年建立起来的感情和子女健康成长出发,希望夫妻双方珍惜彼此用真心换来的完整家庭。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工作,男方均承认错误并签署保证书,女方也选择再给对方一次机会,两起相似的离婚纠纷最终都在庭前撤诉,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婚姻是两颗心灵的相互依偎,但偶尔也会遭遇风雨的洗礼,当情感的纽带出现裂痕,冲动离婚不仅伤害感情,更是对子女和家庭的不负责任,切不可因一时赌气丢失了来之不易的幸福。
九重法庭始终重视发挥离婚调解的重要作用,以“法理相融”推动“案结事了”,既在最大程度上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亦有情。(供稿:全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