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购房合同纠纷案件中,执行干警坚持刚柔并济,通过耐心善意执行,被执行人从“抗拒执行”变“主动腾房”,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曹某夫妇购买了王某名下一处房产,曹某夫妇在支付了一部分房款后便搬进新家居住,然而下欠的购房尾款曹某夫妇一直没有清偿,王某索要多次无果便将曹某夫妇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曹某夫妇在2024年2月一次性支付购房尾款17万元,若逾期支付,则需要将房屋退还王某。后因曹某夫妇没有按期支付房屋尾款,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后,执行干警便联系了曹某夫妇,但曹某夫妇以自己现在经济困难为由,想要延长支付尾款时间,但王某已经对曹某夫妇失去信任,坚决要求立即支付尾款或者退还房屋,曹某夫妇见王某如此不通人情,便扬言拒不腾房,购房尾款自己慢慢还。
看到曹某夫妇不能立即履行购房尾款,也不同意退还房屋,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执行干警决定强制措施与善意引导两手抓,一方面向曹某夫妇下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依法张贴公告和腾退通知,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为了疏解曹某夫妇的抵触情绪,执行干警多次与曹某电话沟通,耐心向其释法明理,不辞辛苦地帮助其分析利弊,短短三个月时间,执行干警给曹某打了上百通电话,最终曹某被执行干警的耐心和执着所感动,同意退回房屋,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主动将房屋腾空。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王某也主动退还曹某夫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房屋腾退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不但执行程序复杂,往往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而本案中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地释法明理,既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与威慑力,也体现了法律的温情与善意。西峡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多措并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落到实处。(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