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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法院:当场履行赔偿款!

唐河县法院:当场履行赔偿款!
2024-11-01 10:12:00 来源:唐河县法院

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家属当场给付被害人赔偿款共计10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被告人张某和其妻子罗某因耕地边界问题与被害人王某(化名)发生口角,继而互相殴斗,致使被害人王某腰部受伤,后王某家人报警。经鉴定,王某腰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公诉机关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起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案件办理过程中,王某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陈卓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发现该起故意伤害案系邻里纠纷引发。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的初衷,陈卓通过多次走访双方邻里,充分了解双方纠纷的起因、症结所在。一方面,耐心细致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庭前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另一方面,结合双方情况从“情、理、法”着手,对该案的前因后果进行全面分析,减轻双方对立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签订了民事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供稿:孙倩)

标签: 唐河县法院 当场履行赔偿款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