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多了,我的血汗钱终于要回来了,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赵某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激地说。2024年11月12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保险产品,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2018年,申请执行人赵某受雇于被执行人宁某,到宁某承包的工地务工,到2018年底完工后,赵某向宁某讨要工钱,宁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给赵某出具欠条一份,约定拖欠宁某的40000元工钱到2020年底付清。后赵某持欠条多次向宁某索要,宁某一再拖延,到2024年仍未付款,赵某无奈向新野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令宁某支付赵某工钱40000元。判决生效后,宁某仍未履行,乔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案件承办人员查询到宁某名下除了一份2023年购买的保险外,无任何其它财产,承办人员遂立即向保险公司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对保险进行了冻结。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考虑,承办人员在冻结后第一时间和宁某进行了电话联系,在宁某明确表示没钱还款后,承办人员又向保险公司送达了强制退保、扣划现金价值的手续,最终扣划4万余元,促使该案顺利执结。
保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有投资、理财等财产性权利属性,当投保人作为被执行人时,该财产权属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可以作为执行标的。今年以来,新野县法院切实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各类执行措施,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下,针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保险尤其是分红型保险,切实做到强制退保并扣划现金价值,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将胜诉权益兑现为申请执行人手中的“真金白银”。(供稿:张孝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