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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法院:声音扰邻动手 法院判决赔偿

邓州市法院:声音扰邻动手 法院判决赔偿
2024-11-28 17:27:47 来源:邓州市法院

午睡隔墙传来的钢琴声、深夜楼上传来的嬉闹声、清晨楼下装修传来的吱吱声……近年来,因噪音问题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因噪音干扰而导致邻里间关系紧张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还因矛盾不断升级,引发邻里大战。日前,邓州市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小文和小琴系某小区上下楼的邻居,两家因噪音问题曾多次发生矛盾。2024年7月,小琴再次以楼下小文家有噪音影响其生活为由,多次到小文家门口采取辱骂、用棍棒砸门等方式对小文一家生活造成干扰。7月末的一天,小琴与小文再次因噪音问题发生争执,并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相互厮打。厮打中小文受伤严重,后小文报警,并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

经医院检查,小文因被打造成脑震荡及右手指、胸部、腰部、腹部等多处损伤。小文在医院治疗期间,支出医疗费用2800余元,其伤情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也对小琴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小文治疗结束后,与小琴再次因为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小文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小琴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小琴与小文因噪音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小琴与小文在互殴中导致小文受伤,作为侵权人的小琴依法应对小文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但因小文在处理与小琴因居住噪音产生矛盾纠纷过程中未能正确对待,冷静处理,导致矛盾激化,也存在一定过错,故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纠纷产生的原因、经过以及导致的后果,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酌定小文和小琴双方之间责任比例以3:7为宜。小文各项损失经核算合计为4395元,故小琴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3076元,其余30%由小文自行负担。

法官提醒

每个人都可能是噪音的制造者,也可能是噪音的受害者。在生产生活中,大家应当自觉养成减少噪音产生的良好惯,尽量避免产生噪音对周围人员工作生活造成干扰。

邻里之间应当本着相互友好、相互体谅、互帮互助的精神和睦相处。出现问题和矛盾,邻里之间首先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在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同时,兼顾相邻权人的利益。尤其是遇到噪音纠纷,邻里之间应相互理解并克制自身行为,多换位思考,可通过沟通、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莽撞行事,武力解决的后果可能要付出金钱和自由的代价。(供稿:朱小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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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