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提升乡村中学生的法律素养,于12月2日,由员额法官刘琳瑜以 “法治副校长” 的身份走进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第二初级中学校,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 “送法进校园” 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伊始,刘琳瑜法官便着重强调了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以及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迫切必要性。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同学们清晰直观地认识到自己在法律框架之下所拥有的权利以及必须履行的义务。随后,刘琳瑜法官紧密结合初中生的年龄特点、知识储备结构以及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面临的实际情况,精心挑选了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一系列真实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从 “远离校园霸凌”“远离网瘾毒害”“远离危险物品” 这三个与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关键方面展开深入细致的讲解。她以生动形象的语言告诫同学们,在校园生活和日常交往中,务必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决不做危险行为的发起者,更不能成为危险行为的共同参与者,而要努力成为新时代懂法守法的法治践行先锋。在整个讲解过程中,同学们都全神贯注地聆听,被精彩的案例和深刻的道理所吸引,现场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既是对刘琳瑜法官精彩讲解的认可,也是同学们内心对法律知识渴望与共鸣的体现。
在活动接近尾声时,刘琳瑜法官又与宛城区委社会工作部的工作人员携手合作,向在场的每一位学生发放精心制作的普法宣传册。这些宣传册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诸多与青少年权益保护和法治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以及实际案例解读。同学们满怀好奇与求知欲地认真翻阅宣传册,并就自己在学习和生活中所关心的法律问题积极踊跃地向刘琳瑜法官提问。面对同学们的提问,刘琳瑜法官始终保持着耐心与亲和,一一进行了详细且专业的解答,帮助同学们消除心中的疑惑,进一步加深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
此次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活动,绝非一次普通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其意义远不止于一场简单的法治教育实践。它更是法院与学校之间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推进乡村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这样的活动,不仅能够让乡村青少年在校园内就接受到专业、系统且生动的法治教育,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之路点亮一盏明灯,而且还能够有效促进法院与学校之间形成常态化的双向互通机制以及良性互动关系。宛城区法院也明确表示,将把 “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活动作为一项长期且重要的工作任务,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不断强化与学校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更为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力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筑牢根基,助力乡村青少年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供稿:李亚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