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二郎坪镇某村,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便民司法服务,就地化解了这起矛盾。
2001年,西峡县二郎坪镇某村因修建小学,时任村委会主任的郭某甲以村委会的名义向梁某借款8000元,并约定月利率1%。之后村委会陆续将该笔借款的本金还清,但利息仅支付了一年,后续利息并未支付。其间,梁某曾连续三年任该村村委会支部委员,但村委会未向其发放工资。2009年,梁某找到已经卸任的郭某甲和时任村主任的齐某索要借款利息及工资,三人核对后郭某甲和齐某向梁某出具证明一份,证实村委会欠梁某工资及借款利息共计9000元。在此后的十余年间,梁某多次向村委会追讨欠款,但因村委会多次换届,现任村主任郭某乙称前任村主任在交接财务工作时,仅口头提到欠原告款项,但在交接手续中未予以显示,因此未向梁某支付。无奈之下,梁某将村委会和郭某甲、齐某诉至法庭。
双龙法庭陈涛法官在受案后,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决定将庭审搬到村委会进行审理,在村委会法官悉心倾听双方的陈述、仔细查证相关证据,确定了本案的基本事实。而后法官耐心地向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进行调解,同时还邀请二郎坪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参与调解,联动化解纠纷。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最终以和解方式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关系,在提高了案件审判效率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此次巡回审判,西峡法院坚持能动履职,灵活运用巡回办案方式,现场化解矛盾纠纷,既为当事人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又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获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