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比较紧急,我公司想申请保全,但现在赶过来你们可能都下班了,怎么办?”近日,方城县人民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接到某公司负责人刘某的电话,咨询申请诉前保全的问题。
“您可以在线申请保全,登录河南诉讼服务网,在‘诉讼保全’栏目下点击‘我要保全’,选择保全种类,详细填写保全类型、申请标的物、标的物类型等相关信息,然后上传申请书、财产线索、证件材料等就可以提交等待审核了。”12368接线员通过电话指导刘某。
次日,刘某在线申请诉前保全的材料转入内网,审核员审查后,认为该公司的诉前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裁定予以保全,并交由执保组进行实施,及时将被申请人杜某在农业银行某分行的存款45万元予以冻结。
诉前保全实施后,尚在30日起诉期限内,考虑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为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在向被申请人公司负责人送达保全手续的同时,耐心向其释法说理,并指出企业的诚信不仅是其立足之本,更是推动其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企业账户被冻结,既影响企业声誉,还会影响企业正常资金运转。被申请人公司负责人向法官表示,公司当前确实遇到了困难,并不是不愿付款,希望能宽限时日。得知其有还款的意愿后,法官向申请人公司负责人说明了被申请人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在沟通中,法官从双方以往较好的合作关系为切入点,劝解双方考虑实际情况,互谅互让,互相理解。被申请人杜某主动联系申请人,对双方的供货和货款进行了核对和结算,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杜某主动履行了义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诉前保全得以化解。
诉前保全是案件进入审理前对财产先行保全避免当事人转移财产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不仅可以助推纠纷案件的顺利解决,更能减少诉讼成本,缩短审判期限。通过及时保全,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近年来,方城法院强化立审执一体化,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线下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保促调、以保促执,从源头上降低执行难风险,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是后续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为凝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并减少当事人诉累,化解双方的矛盾。方城法院将继续灵活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的工作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最大的诉讼效果,及时、精准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供稿:程远景 张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