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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法院:从“执行不能”到“亲属代执”

西峡县法院:从“执行不能”到“亲属代执”
2025-01-03 17:05:08 来源:西峡法院

“法官,这么冷的天,你们一趟又一趟地来,3600元也不算多,我替邢某付了,也让人家农民工过个踏实年。”近日,西峡法院执行完毕一起劳务纠纷,被执行人的姐夫代为履行了3600元执行款。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邢某拖欠申请人关某劳务费3600元已近一年,关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西峡法院向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线下查控措施对邢某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进行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执行干警还了解到邢某在该院还有十几件执行案件,基本均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但考虑到本案标的很小,且牵扯到农民工工资,不能让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却拿不到报酬,想到这里,执行干警又多次到邢某家中查找。一次次辗转走访中,干警找到了邢某的姐夫,了解到邢某欠债众多,人早已不在西峡。为促使该案件尽快执结,执行干警决定另寻突破口,一方面继续与邢某姐夫联系,查找邢某下落;另一方面将该案的实际情况以及关某的困难告知邢某姐夫,看是否有代为执行的可能。在执行干警的不断努力下,邢某的姐夫被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称其愿意替邢某代还这笔劳务款,该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从法理上来说,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同时穷尽调查措施也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该被执行人在我院已有多起被执行案件,已经符合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但是此案执行干警做到了“如我在执”,在“山穷水尽已(疑)无路”的情况下,执行干警没有放弃,用刨根问底的精神,向前“多走一步”,联系到被执行人亲属,收得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最终使此案执行完毕。

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西峡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深度,维护了司法的权威,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系统为民解忧的形象,响应党中央和最高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号召。(供稿:西峡法院 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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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