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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法院:把法庭“搬”进校园里 让法治课堂“活”起来

唐河县法院:把法庭“搬”进校园里 让法治课堂“活”起来
2025-06-13 09:59:56 来源:中华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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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6 月 12 日上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在南阳市唐河县苍台镇第二初级中学院内响起,唐河县人民法院湖阳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400 余名师生现场旁听,“沉浸式” 接受法治教育。

案情简介

2025年1月7日晚自习下课期间,唐河县苍台镇第二初级中学七年级学生丁某(原告)与卫某(被告)在校园内嬉戏玩闹。奔跑过程中,丁某不慎被固定电线杆的斜拉钢绳绊倒,致使两颗牙齿脱落、牙槽骨骨折。事故发生后,涉事多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丁某遂将卫某及其监护人、学校、某保险公司一同诉至唐河县法院。

庭前调查

因事发地点处于监控盲区,为全面、准确还原事发经过及细节,湖阳法庭采用 “视频指认 + 现场模拟” 的创新调查方式。一方面调取周边监控仔细排查线索,另一方面邀请原被告及目击者陈某共同重返现场。在法官的专业引导下,三方在事发地点复现丁某摔倒瞬间,原被告双方监护人、校方代表、保险公司代理人全程参与见证,确保调查过程公开透明、严谨公正。

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辩论等庭审活动,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一步步还原该起纠纷的来龙去脉,抽丝剥茧梳理责任。双方家长虽各执一词,但均认可丁某因嬉戏玩闹绊倒受伤的事实。

休庭调解

为从根源化解矛盾纠纷,法庭休庭组织现场调解。法官结合事故事实,对三方存在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一方面,从同窗情谊、孩子健康成长等角度出发,引导双方相互理解、彼此让步;另一方面,法官再次向家长、学校释明了法律规定应尽的监护职责、教育管理职责及侵权人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明确指出学校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过错,同时因学校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校方责任险,该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替代承担学校的过错赔偿责任。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各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监护人卫某当庭履行3000元,某保险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32000元赔偿款。

现场普法

休庭间隙,法官助理曲东方为旁听师生发放普法手册,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醒同学们在校园活动中时刻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危险行为。“原来一个小举动可能带来大麻烦,以后玩耍一定要小心!”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现场旁听,真切认识到遵守规则、安全行事的重要性,也学到了许多实用的法律知识。

此次唐河县法院将法庭 “搬” 进校园,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更以真实案例为教材,为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课,切实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生活,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供稿:曲东方 杨俊英)

标签: 唐河县 法院 法庭 进校 园里

(责任编辑:tao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