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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法院:房屋交易遇“隐形抵押”法院“破局”护航权益

邓州市法院:房屋交易遇“隐形抵押”法院“破局”护航权益
2025-11-20 08:43:43 来源:中华网河南

付清全款、投入重金装修,正准备入住新家时,却意外发现房子早在交易前已被抵押——购房者陷入“钱房两空”困境该如何破局?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隐形抵押”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通过调解明确了房屋产权的办理时间表,有效维护了购房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守护百姓“安居梦”。

2024年9月,原告李某甲与被告李某乙夫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41万元购得某小区一处房产。合同明确约定,被告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无抵押等权利瑕疵,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原告依约支付全部购房款后,又投入20万元进行装修。然而,就在其准备入住时,意外发现该房屋早在交易前三个月已被开发商某置业有限公司抵押给某典当行,该关键信息在交易过程中被刻意隐瞒,导致房屋始终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厘清案情,精准锁定争议焦点。经审理认定,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原始权利人和抵押人,负有确保产权清晰、协助完成产权转移的核心责任;其隐瞒抵押事实的行为,是导致纠纷发生的根本原因。诉讼中,原告撤回对李某乙夫妇及中介方等其他被告的起诉,将矛盾焦点集中于开发商的义务履行问题。

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购房者陷入“钱房两空”的困境,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优先以调解方式推进矛盾化解。经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可行方案:开发商承诺及时解决房屋抵押问题,协助原告在按规定缴纳维修基金后30日内完成房屋备案登记,并在备案后四个月内办妥不动产权证书。原告亦同意配合承担相关费用。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邓州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推动矛盾实质化解的又一典型案例。通过高效调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更及时保障了群众的重大财产权益,对规范本地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示范意义。(供稿:朱小旭 史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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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ao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