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彩礼返还引发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2025年5月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但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礼筹备期间,原告应被告要求,支付了12.8万元彩礼。然而,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因生活理念、日常相处等问题产生分歧,被告随后离开共同居所,并明确表示不愿继续共同生活。此后,双方就彩礼返还金额多次协商,均因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原告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唐河县法院,要求返还全部彩礼。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璞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倾听双方诉求,耐心疏导双方情绪,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清晰阐释关于婚约财产返还的法律原则、条件及范围,促使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审视自身诉求的合理性。
经过法官的反复释法明理和情感疏导,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理性看待自身诉求。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9万元,款项于调解当日当场交付给原告。
近年来,唐河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针对婚约财产、邻里纠纷等涉民生案件,注重将法律条文与民间习俗相结合,通过耐心调解化解当事人矛盾,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供稿:王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