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依托涉农纠纷“绿色通道”,成功调解一起玉米种植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此举不仅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更以高效司法服务助力国家惠农政策落地,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动能。
原告侯某系当地玉米种植大户。2025年6月,其为自家360亩玉米田投保中央财政补贴型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为农业生产筑牢“风险屏障”。然而,保险期间内,当地遭遇连续阴雨天气,导致玉米严重减产,侯某面临不小经济损失。灾害发生后,保险公司虽先行赔付36024元,但双方就最终理赔总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多次协商无果后,侯某向邓州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邓州法院高度重视。考虑到该案涉及“三农”领域,直接关系农户切身利益与国家惠农政策执行效果,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涉农纠纷“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快速推进。承办法官经阅卷梳理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若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既能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又能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更符合服务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创新采用“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与保险公司负责人深入沟通,从法律层面阐释保险合同的约束力,明确保险公司应履行的理赔义务,同时结合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引导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助力农户渡过灾后难关;另一方面,针对侯某对保险条款、损失核算标准存在的疑问,法官逐一耐心解读,用通俗语言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其理性看待理赔范围与金额,建立合理预期。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保险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侯某支付剩余保险理赔款61176元。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邓州市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体现。通过高效便民的司法调解,既弥补了农户因天灾遭受的经济损失,也有效化解了保险机构与投保人之间的理赔争议,维护了农业保险市场的交易秩序。(供稿:曾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