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利国利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自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投放正逐步成为居民的“新时尚”。
今天,随着公共文明水平不断提升、绿色环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居民的生活环境正变得越来越清洁美丽。“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不少乡村实现了令人欣喜的转变:从无人统筹、各自为政转为规范有序管理,从垃圾四处可见转为村貌风景如画。
也应看到,相较于一些城市垃圾分类取得的明显成效,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还亟待持续加强。在一些地区,卫生状况、垃圾清理工作还不能令人满意,一些地方农用塑料薄膜被随意丢弃,不仅影响人居环境,也对生态环境和村民健康构成威胁。
破解垃圾治理难题,推进垃圾分类是关键。相较于城市,农村垃圾成分复杂、量多分散、随意堆放且收运困难,相关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也不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在农村垃圾处理过程中,忽视垃圾分类、“二次污染”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应当引起进一步重视。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才能切实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更多实效。
做好垃圾分类,有赖于每一个人树立理念、落实行动。“从每家每户开始就要培养垃圾分类的意识,养成这个习惯。”不妨在明确分类标准的基础上,运用口诀、歌谣等生动形式,推行记得住、易操作的方法,激发村民分类处理垃圾的主动性。应拓宽融资引资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合理筹措垃圾分类处理资金,建设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也应重视技术支撑,引入环保企业产业化运营,综合运用太阳能生物集成技术、气化熔融处理技术、垃圾衍生燃料法等,逐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率、资源化利用率、无害化处理率,使垃圾资源化。还应加强基层治理创新、强化制度保障,补齐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的监管短板,用制度推进垃圾分类简便化、参与全民化、管理长效化。
全面小康不仅意味着物质上的富足,也包括优美宜居的生态环境、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不久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再接再厉、见贤思齐,吸取其他地方有益经验,以垃圾分类为抓手切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我们就一定能让农村生活更加美好,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写下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