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消息,近日,水利部会同司法部联合部署开展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监督,旨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根据部署,此次监督的范围包括上海、江苏、安徽等10个省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负有行使水行政执法职责的机构和长江委所属执法机构。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水行政执法监督的通知》,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其具体监督省份及单位安排包括: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以及长江委所属执法机构(单位)。
据介绍,水利部、司法部,长江委、10个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将联合组成监督组,在各地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借助无人机、遥感等技术,随机抽取市县,抽取执法案卷、疑似问题等开展实地监督检查。还将随机抽取部分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或水政监察证件的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水利专业知识网上闭卷测试。
这是继去年水利部、司法部联合开展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的又一次行动。一方面总结各省和流域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好经验做法,同时,查找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及时整改,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水利法治实践。(王仁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