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上午,在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的联组会议上,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仲田面对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院长张新中的询问时说,坚决反对生态环境领域的“一刀切”现象。
王仲田称,生态环境领域的“一刀切”现象,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是对企业、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工作方法简单、治理能力不足的表现。对此,我们旗帜鲜明,坚决反对。针对近年来“一刀切”问题如何解决,王仲田介绍说,一是分级管理。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污染治理能力、污染排放多少等,将企业分成A、B、C、D四类。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于A级企业,原则上不予管控,鼓励自主减排;对于B、C、D级企业,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差别化管控措施。二是行业排名。分行业分门别类建立企业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根据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分行业进行排名,对社会公开发布绿色发展排行榜,对排名靠前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管控。三是保障重点。对民生保障类、出口创汇类、军工类、保障城市运转类等12类企业,以及污染排放少的微涉气企业,原则上不予管控。四是依法管控。对企业生产管控是依法进行的,只有在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持续一段时间、对社会公众产生较大危害时,才能按照一定程序,启动一定级别的管控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进行管控。王仲田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项目为王,服务“三个一批”,大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把推进污染治理的过程变成推动企业绿色发展的过程,以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倒逼作风转变、能力提升、绿色发展。